摩托车行业新闻
天津开发区双利工贸有限公司
1、国家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整顿摩托车行业的通知》
在我国加入WTO后不久,在我国摩托车行业处于“由大变强”的关键发展时期,国家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整顿摩托车行业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3月1日起清理整顿摩托车行业,这确实是摩托车行业的一件大事。
此次清理整顿摩托车行业的措施主要有:加强摩托车生产企业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拼(组)装摩托车厂点、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加强税收征管、加强摩托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管理、整顿摩托车出口秩序、加强质量监督。
2、中日摩托车产业界实施摩托车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中日摩托车产业界为期两年的摩托车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从2002年5月?开始实施,按照计划,该项目结束时,中日之间将建立起民间的摩托车知识产权协调机制。
6月14日,作为中日摩托车产业界知识产权合作项目的内容之一的中日摩托车产业界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日双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就保护知识产权法 律、法规,现状及前景进行了深入讨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蒋雷在会上作了题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中国摩托车工业发展》的发言,这个 发言为整个研讨会以及今后其他合作项目的实施定下了“合作”的基调。
3、日本本田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由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其发明的“小型踏板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提起行政诉讼,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 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庭。2002年7月25日,该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件牵涉到的单位除了原告、被告外,还有两个第三方——上海飞羚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黄岩华日(集团)公司,这三家中外摩托车企业在几年中的数次起诉和请求,都是紧紧围绕着日本本田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而发生的。
2002年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日本本田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被 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决定因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予以维持。之后,原告日本本田在一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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